首页 | 新闻中心 | 地方 | 河南论坛 | 法治 | 环境 | 科技 | 汽车 | 地产 | 旅游 | 教育 | 体育 | 娱乐 | 软件 | 女性 | 健康 | 网址 | 邮局
新闻报料:65936929
信息合作65935908
位置:视窗首页 > 新闻 > 时事 > 正文
国家安监总局:矿山发生大事故5年不得领证
新闻日期: 2007年10月23日 16:12:46

      人民网河南视窗讯 法制日报报道:(记者 蔡岩红) 记者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了解到,为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基础管理工作,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该局对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管理下发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对发生一次较大责任事故或一年内连续发生两起一般责任事故的金属非金属矿山主要负责人,暂扣其《安全资格证》,责令参加复训,复训不合格的吊销其《安全资格证》;对发生一次重大或一年内发生两起较大责任事故的金属非金属矿山主要负责人,吊销其《安全资格证》,5年内不得颁发。

  指导意见还明确了企业要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要求地下矿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露天矿山不少于2人,小型露天采石场不少于1人。矿山每班必须确保都有专职安全检查人员。

  为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指导意见要求企业应建立主要负责人现场检查制度,明确每月现场检查的次数。地下矿山应确保每天至少有1名矿级管理人员在现场带班。带班人员要深入采掘工作面,抓安全生产重点环节,督促加强现场管理。


 

【人民网-河南视窗】 责任编辑:杨晓娜
相关新闻:
国家安监总局:矿山发生大事故5年不得领证    [10月23日]
洛阳:矿山绿意也葱茏    [09月06日]
《空山2》追问迷失人性    [02月12日]
矿山救援队平顶山比武    [09月16日]

【相关评论】
>> 综合信息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第一次登陆将自动注册,请牢记用户名及密码!)
国家安监总局:矿山发生大事故5年不得领证
应对开封菊展增加的客流 郑开公交增加车次
新身份证号有变更遇麻烦 常需“证明”自已
绕月探测工程 河南专家参与为月球“画像”
反商业贿赂取得阶段性进展 但仍存诸多缺陷
嫦娥一号发射时间 定为24日晚十八时零五分
解读“不婚族”心灵 六理由让他们拒绝围城
中国近1300万人患口吃 至今未有根治的方法
明年五一起 河南水电气暖信息上网一查便知
男子欲在自杀前享受人生 诈骗40万元被公诉
探秘海南“精子银行”存精服务适用于6类人
去趟中牟雁鸣湖 大闸蟹味美但有些事儿不美
“看病贵”问题就要解决了?
总书记“对不起”令记者感动
武汉对精神病立法的破冰意义
天际线应成城市建设新审美观
有人要把“嫦娥”抢回家
街头劝笑,非“神经”而何?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速测试 | 版权声明 | 技术支持

版权所有:人民日报社 〖人民网·河南视窗〗 京ICP00006号 主办:人民日报社网络中心 人民日报驻河南记者站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您认为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
   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本站常年法律顾问:河南规范律师事务所 魏德强 甘泽远 律师
 律师 联系电话: 13703718105、13073728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