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河南视窗讯 信阳日报报道:日前,市长郭瑞民签发信阳市人民政府2号令,颁布实施《信阳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要求市供销社根据商务主管部门授权,依照该《办法》及有关规定参与全市再生资源回收日常管理工作。
再生资源作为特种行业一直由供销社系统专营,2002年国家对此放开后,降低了市场准入标准和门槛,形成了无序经营、多头管理而又无法管理的状况。我市再生资源行业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缺乏有效到位的管理机构;二是无照无证经营现象普遍;三是造成城市二次污染极为严重;四是一些废旧回收点成了偷盗分子销赃的窝点,治安隐患大;五是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率低,资源浪费严重。2007年,国家商务部会同发改委、公安部、建设部、工商总局、环保总局共同制定出台了《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推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以政府令的形式出台了我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落实了主管部门和承办单位,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责任。办法出台后,市供销社将和有关部门一起,严格依法行政,强化行业管理,积极建立和规范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具体包括:一是社区回收网络(生活性再生资源);二是非居民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三是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网络;四是再生资源集散交易市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之后,将会有效防止资源再流失、能源再浪费、环境再污染,也将为我市深入推进“六城联创”做出积极贡献。(记者 张泽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