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地方 | 河南论坛 | 法治 | 财经 | 环境 | 地产 | 旅游 | 教育 | 体育 | 娱乐 | 女性 | 婚庆 | 健康 | 网址 | 邮局
新闻报料:65936929
信息合作65922386
位置:视窗首页 > 新闻 > 网友观点精粹 > 正文
女城管执法,柔情还是“揉情”?
新闻日期: 2008-09-18 09:25:58

  “快看,霸王花来了!”,16日上午,在市区溜达的市民有不少人都发出了这样的感叹,其实,她们并不是霸王花,市民所见到的只是一支由6人组成的女子城管分队,不同往常的是这支分队的成员全都是刚毕业的大学生,从今天开始他们将活跃在绵阳市区最繁华的地带,用女性特有的柔情肩负管理城市的职责。(9月17日四川新闻网)
  
  “柔情执法”这个词,看起来属于女性,靠女性的柔情化解小商小贩的怒火,实在是再柔情不过的一件事情,林志铃的声音够嗲,也够柔情,如果让我们的城管女队员也掌握一二,对小商小贩也来点好柔柔的语言好柔柔的情调,看来天下必然太平无事。

  然而,男性队员可不可以也来点柔情?戏剧里面的贾宝玉够柔情吧?“哭灵”一节让天下的男女戏迷们揉碎了肝肠,谁说男儿又不能柔情呢?跳出戏剧之外,任何一个铁血男儿都有其柔情的一面,只是男性城管队员走了邪道,入了邪门,忘记了小商小贩也是城管们的兄弟姐妹,而只留下了冷面冷语甚至只留下了警棍及防割手套而已。昨日《重庆商报》的一条新闻说某城管队员与小商小贩有说有笑而被开除,也反证了城管只能冷鼻子冷脸对小商小贩,而一旦对小商小贩柔情了,则势必会有被开除之忧,女城管的柔情,没有观念的改变又能走多久?没有执法理念的改变,如此柔情小商小贩何时会懂?
  
  无论男女城管,不必“苦练”“挨骂功”,这让人想起了泼妇骂街,如果真的要“苦练”“挨骂功”,倒让笔者想起了一个主意,那就是海选一个最能骂的泼妇,然后拿着大喇叭对着城管队员们开骂,如此训练,则必然“挨骂功”大长,再遇到任何会骂能骂的小商小贩,则必然能坦然对之,笑脸迎之,然而如此“挨骂功”,对于城管执法究竟有什么用?对于建立城管与小商小贩的和谐关系有什么用?
  
  听话听声,锣鼓听音,此新闻配图又道出了另一个隐藏的实情,女子城管队员执法的背后,站着一排“短打”的男性城管队员,这又是什么意思?是来欣赏美女队员的柔情?还是来打气助威?镜头近处的城管女队员在往里推“侵占”台阶的货物,右侧就是如临大敌的城管队员,从画面中透出的,是掩饰不了的“杀气”,如果哪个商贩敢于反抗,看来还是要男性城管队员的“揉情”伺候,也许会“揉搓”到小商小贩“舒服”为止,这又哪里来的美女柔情,明明是粗暴加粗鲁的“揉情”么?
  
  视小商小贩为兄弟姐妹了,你就满肚子的柔情,视小商小贩为城市秩序麻烦制造者了,免不了要动粗的“揉情”,不转变观念,天下城管都让女性取代了,也只能是南辕北辙。作者:李振忠  来源:红网

 

【人民网-河南视窗】责任编辑:程明辉
相关新闻:
“跷腿城管”也有他可爱的一面    [09月17日]
城管和小贩有说有笑算哪门子罪过?    [09月17日]
“跷脚城管”双重解读    [09月17日]
许昌市城管将走上街头听民声    [08月28日]
平顶山实施城管执法联动机制    [08月19日]
永城市城管局:亲情管理 和谐执法    [08月14日]
永城城管五项措施解决热点问题    [08月14日]
广州闹市街头城管车遭枪袭    [08月04日]
城市过度管理是城管暴力的根源    [08月01日]
永城城管局万元买意见    [07月31日]
武装到牙齿,城管也得依法行政    [07月24日]

【相关评论】
>> 综合信息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第一次登陆将自动注册,请牢记用户名及密码!)
监测项目通过验收 20分钟完成河南雨水情报汇.
为缓解停车难2010年前 郑州将建15个公交枢纽.
郑州将下拨51.75万元 让灾民入冬前住上新房.
河南省政府召开经济运行会议 要求加强调控调.
国务院会议决定全面检查奶制品 整顿奶制品行.
河南出台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方案 排除安全隐.
女子丰胸没“起色” 要求退钱遭拒
路面突然陷大坑 货车“栽倒”路边
服务咋样 医生上门请居民“打分”
存千元18年变3万 银行称违规不兑付
男子为还自己房贷款 偷卖父亲房子
因一纸许可证 二七区建设局成被告
女城管执法,柔情还是“揉情”?
对《天气预报》做点包装,有何不可?
“美女养眼指数”与公权泛娱乐化
期待农村给“大学生村官”更坚实的舞台
城管和小贩有说有笑算哪门子罪过?
要不惜代价保障实名举报者权益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速测试 | 版权声明 | 技术支持

版权所有:人民日报社 〖人民网·河南视窗〗 京ICP证000006号 主办:人民日报社网络中心 人民日报驻河南记者站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您认为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
   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本站常年法律顾问:河南规范律师事务所 魏德强 甘泽远 律师
 律师 联系电话: 13703718105、13073728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