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特大杀人案9月17日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当庭认罪
谎言下的恋情危机四伏
人民网河南视窗讯 大河网-今日安报报道:因感情出现问题,一男子残忍地将女友施某和其妹妹杀死。这起发生在焦作市周庄路口、曾轰动焦作市的“6·24”特大杀人案9月17日在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号审判庭开庭审理。被告人王巍争当庭认罪服法,曾3次主动表示:“我有罪,我该死。希望早日判我个死刑,把我枪毙了吧!”
开庭审理
“带犯罪嫌疑人王巍争!”一声重重的法槌声响后,担任该案审判长的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温民权宣布带被告人王巍争上庭。此时,坐在法庭上的年近50岁的被害人的父亲双眼直直地盯着王巍争,旁听席上的人们也都把目光投向了王巍争。被害人的母亲和弟弟没有出庭,因为母亲得知两个女儿出事后,心脏病发作;而被害人的弟弟因为案发时摔伤至今未愈。
随后,代理人提出民事诉讼请求,当他说到“被害人从小就很懂事,多次外出打工挣钱养家”以及案发时被害人姐妹被残忍杀害的详细经过时,被害人父亲的脸上淌下两道泪痕。他不时盯着被告席上的王巍争,又茫然地向旁听席上望去;而后,他低头看着自己面前的话筒久久发呆。他通过代理人向法院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人赔偿被害人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及被害人弟弟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50多万元。
谎言下的恋情
“你已经30多岁了,为什么在认识被害人施某的时候告诉对方自己才27岁?”针对王巍争反复强调和施某的恋爱关系,审判长问道。
“我说假话了。”王巍争承认自己在认识施某的时候说假话骗取对方的感情。他说:因为施某从事的美容美发这个行业具有特殊性,自己不能告诉对方详细的个人资料。当时无业的他,还告诉对方自己在焦作市一公司就业,时年27岁,称自己叫王伟。其实,他喜欢上施某,是一次在施某开的美容美发店理发时,发现施某与自己的初恋女友长相相似,从而向其展开了求爱攻势。
“我们感情很好,我们的恋爱关系是在2007年11月21日去开封游玩时正式建立的。”他说正是这次游玩,让他彻底开始将施某作为自己的追求目标。
后来,由于与施某感情出现纠纷,王巍争便萌发了泄愤杀人的念头,于是持刀来到施某的租房处,不由分说朝施某及其妹妹身上连捅数刀,将两人当场杀死。当时施某的弟弟也在场,为避免伤害,从室内窗子跳楼摔伤。
控辩双方激烈争辩
“爱情是人世间最美妙的感情,在世人眼中爱情不应和残忍、血腥、死亡等让人厌恶的字眼联系在一起。但不幸的是,本案却是一起因爱生恨的悲剧。”公诉人说,“本案中,两名被害人正值青春年华,承担着家里的主要经济来源……”
公诉人认为,被告人王巍争作案手段之残忍、犯罪情节之恶劣,犯罪后果之严重令人不寒而栗。该案的悲剧发生源于被告人王巍争的猜疑、冲动和残忍,他也将会为自己的罪行承担应有的法律制裁。
听过公诉人的公诉意见后,辩护人发表了自己的辩护意见。
辩护人认为,案发时施某及其妹妹语言激烈,再加上被告人当时已经喝酒,由此导致被告人在受到辱骂后情绪激烈才杀人的。“她们对我说话刻薄,还骂我母亲。”王巍争谈到为什么动刀子时说。
“被告人进房间的时候已经带有刀子,这说明他的动机不纯,杀人不是临时起意。”公诉人对此进行了针锋相对的反驳,“现在社会倡导的是自由恋爱,不能因恋爱中出现感情问题就掂刀杀人。所以,该案归根结底是因被告人猜疑、冲动和残忍而造成的。”
被告人当庭认罪
法庭上,王巍争3次当庭表示:“我有罪,我该死,我希望早点判我个死刑,把我枪毙了吧!”
对于附带民事部分的赔偿,王巍争说自己没有任何钱财,也没有能力赔偿。
“我是个比较内向的人,有啥事都窝在自己心里,不爱与人说……以前与施某在一起的时候都是很快乐的,当时不会说心里的不愉快事,后来发生争吵了也就更不说了。”王巍争接受采访时这样形容自己的性格。
关于可能面临的审判结果,王巍争说:“做人都要承担责任。”
“你想不想见你的父亲和弟弟呢?”
“想……就是不知道……不知道符合不符合规定……”说到父亲和弟弟,王巍争的眼睛还是湿润了。□安报记者 杨家军